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性质、地址
(一)学校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三)学校代码:13772(全国代码)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邮编:351254
二、学校概况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A类培育校、福建省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福建省高校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福建省高校石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等。学院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四十多个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电子信息、文化艺术和教育、资源环境与安全、医药卫生、土木建筑、财经商贸、能源动力与材料、交通运输等10个专业大类,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工艺、财经、医学和教育多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院与省内外800多家央企、大型外企、民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毕业生以“敬业精神好、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上岗适应快”倍受用人单位青睐。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2019年高职扩招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580人,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制:三年
四、招生对象
由我省接收的退役军人。
五、录取规则
(一)学院参加高职扩招批次的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二)学院采用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调配,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院按先同等优先再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相关科目的排列顺序:语文、数学。
(三)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以及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常规志愿录取后,如还有剩余计划,将参加征求志愿录取。
六、学费标准
按国家规定,退役军人学费按学校现行标准收取或减免。
七、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
(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
(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申诉电话:0594-7658066 7659335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一)由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二)我院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寄发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九、入学及毕业
(一)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二)我院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特困生学习,详见招生简章或浏览学院网页。
(三)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高职扩招录取的退役军人学习期间可根据考生意愿及专业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四)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文凭(享受普通毕业生同等学历待遇)。
十、联系方式:
了解我院招生资讯,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4-8166999
咨询QQ:2393308361
学院网址:http://zs.mzwu.edu.cn
电子邮箱:mzwzsb@163.com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