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3〕13号)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的文件要求,为了确保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性质、地址
(一)学校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三)学校代码:13772(全国代码)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邮编:351254
二、学校概况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福建省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福建省高校第十、十一届文明学校、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福建省高校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福建省高校石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校园面积535亩。专任教师28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8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20人,双师型教师占76%。实验实训设备总值4600万元,拥有国家级院内实训基地4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105个校外实训基地和研究中心,图书馆面积8000平方米,馆藏图书85万册。开设机械、电子、信息、化工、建筑、工艺美术、工商管理七大类39个专业。参加全国、全省各项技能竞赛获72个奖项。学院与莆田学院联合开设应用化学、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型本科专业,与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联合开展数控技术、会计、计算机网络、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自考本科衔接考试(学生在读期间可获得本科文凭及学士学位)。学院与省内外800多家央企、大型外企、民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毕业生以“敬业精神好、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上岗适应快”倍受用人单位青睐。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4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一)学院参加高职招考批次的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体检要求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录取。
(三)我院2014年高职招考各类别各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规则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2、3、4、5、6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中按上述方法递补录取,直至录满为止,各专业间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随机调剂到相关专业。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四)其中面向中职招生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将实行技能测试。当某类别的生源数低于计划数时,则不进行技能测试;当某类别的生源数高于计划数时,则将进行技能测试,并根据综合分(综合分=投档分*50%+测试分*50%)的按上述录取规则给予安排录取专业。所有具有测试资格而未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考生姓名、测试相关内容等将于3月13日在我校招生网站(网址:http://zs.fjmzw.com/)公布,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我校将短信或电话通知具有测试资格的考生,联系电话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为准)。
(五)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对第二、第三阶段录取进档考生不再安排技能测试,按第一阶段录取规则给予安排录取专业。
五、学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各专业学费详见高职招考招生计划本;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入学及毕业
(一)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二)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按教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还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了解我院招生资讯,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4-8166999 7655056 7655016
咨询QQ:2393308361
投诉电话:0594-7659335
传真号码:0594- 7655016
学院网址:http://www.fjmzw.com/
电子邮箱 :mzwzsb@163.com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